〖第124章 路遇青红父,赠我手电筒〗
第124章路遇青红父,赠我手电筒
「姐,你快回去吧,不用送了,我自己回招待所就行了。」
「好吧,那你路上小心点啊。」
这个发现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明白了,姐你回去吧,明天我再来找你。」
「好,真是太多谢你了,真的,我真的不明白该如何说了。」
「有什么谢的,咱们是亲姐弟,都是当的。行了,回去吧,我走了!」
好不容易把姐姐劝回去后,曹志强才推上厂里给他配的自行车,在姐姐曹佳佳的目光中慢慢转身离去。
缘于天黑,路不好走,所以曹志强没有直接骑自行车,而是推着自行车慢慢走,准备到大马路上再骑车。
正好,推着车走一走,一路上也好想想心事。
目前看来,一切都挺顺利。
这除了多了自己这样东西强力外援外,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姐姐跟姐夫都想走。
没错,其实在曹志强来之前,最害怕的就是这俩人不想走,那他就没辙了。
或者说,他开始反思,自己为啥要来这里,为啥要帮那个亲姐姐。
还有,大概是现在的宁静,让曹志强的心也冷静下来,他开始真正的考虑了一下自己此行的所作所为。
即便之前呢,曹志强对自己说,找亲姐跟姐夫过来,是为了多点可靠的帮手。
可实际上呢,那但是是自欺欺人罢了。
这年头,亲儿子都未必靠谱,更别说旁系的亲姐姐,以及更远的亲姐夫了。
最重要的是,不说自己这样东西穿越客了,哪怕是前身,跟那件姐姐也十几年没见了,双方就算又感情,十几年过去,也早就淡了。
因此从现实角度看,或者从功利角度看,曹志强此行根本是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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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曹志强为何不远千里,花费大代价过来,还要花费更大代价把姐姐姐夫一家接回京城呢?
「是报恩吧,或许是良心?
总之,我用了你的身体,重新活了一次,那我觉着,我有义务帮你姐一次。
倘若真的不管不顾,这确实有些让我良心难安啊。」
是的,直到现在,曹志强才终究明白了自己的内心。
他之因此过来,根本不是啥姐弟情,只是不想让自己的良心难过。
虽然曹志强总是说,好人不长命,好人没好报,可实际上呢,他在本质上还算是某个好人,他的良心也没有完全被狗吃掉,还是剩下那么点的。
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曹志强既然穿越过来,借体重生,那他觉着吧,就不应该一切不管这样东西身体的那些家庭关系。
就比如这个曹佳佳,严格来说,她才是曹家唯一的幸存者,因此曹志强觉得自己有义务拉她一把。
他这么做,不为了谁,只是为了让自己觉得好过而已。
只是曹志强在穿越前,就也算是个朝气人,并不是那种性格定型的中年人,还有些口谦体正直,因此他才下意识的回避自己做好事跟报恩的想法,下意识找了一堆功利性的理由。
比如找姐姐跟姐夫归来,可以帮自己忙,更可靠等等,这都是他为自己好心办好事儿而找的借口。
之前,他始终自己骗自己,直到事情进展顺利,又借助这片宁静的夜色,他才幡然醒悟。
「但求心安而已,反正但是举手之劳罢了。」
「当然了,要是亲姐一家烂泥糊不上墙,我也不可能扶姐到底。」
「说到底,也要他们自己争气才是,不过目前看来还不错,至少还都有脑子,就不明白以后会如何了。」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好歹是自己现在的亲戚,能拉一把是一把。」
「如果他们真的智商在线,想必应该明白该如何取舍,如何把握住我这样东西机会。」
「所以说,自己真是个好人啊,我还以为我的良心早就没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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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由得想到这里,曹志强忍不住笑出声。
可就在这时,忽然一个音色从前面传出来:「谁?」
紧接着,一道手电筒的亮光打过来,打的曹志强有些双目挣不开,下意识的拿手挡在跟前。
等曹志强适应了亮光,顺着光亮一看,却忽然愣住了,下意识的开口:「青红爸爸?吴泽民?」
没错,刚刚拿手电筒照自己的,正是之前见过的,那位拦住瘸腿男人的短发中年男子。
本来曹志强就觉着他长得有点眼熟,自从见到青红之后,立刻就认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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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中年男子,不就是青红的父亲吴泽民吗?
「咦?」那个拿手电筒的男子,也就是吴泽民疑惑的看了看曹志强,「你是谁?怎么明白我名字的?」
「是这样。」曹志强直接道,「曹佳佳你认识吧?跟您夫人在某个医院,她是那里的护士。」
「曹佳佳?护士?」
吴泽民皱着眉头想了想,然后点点头。
「哦,你说的是曹护士啊,她的确跟我是某个厂的。
然后呢,她着实跟我爱人是同事,都在我们厂的职工医院上班。
而且啊,我们也都住在某个地方,两家离的也不远,大家以前还一起吃过饭呢。
还有,我想起曹护士的爱人姓夏,夏思明,是吧?」
「的确如此!」曹志强笑了笑道:「夏思明是我姐夫,我是曹佳佳的弟弟,亲弟弟。」
一听这话,吴泽民走进曹志强,仔细望了望曹志强:「你是曹护士的亲弟弟?奇怪,从没听说她还有个弟弟啊?」
「那是因为我们十几年没见了。」曹志强微微一笑,「我跟我姐都是北平人,当年我姐过来后,就始终没回去过,我那时候小,也来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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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呢,正好我被派来这边的赤光厂做调研,就顺便过来探望一下姐姐跟姐夫。」
「哦,这样啊。」吴泽民点点头,「那感情好啊,一家人能团聚见面,很好嘛。」
紧接着,他又狐疑的看着曹志强道:「不对,就算这样,之前我们又没见过,你如何明白我名字的?还有,你又如何知道我女儿叫啥的?」
早有准备的曹志强微微一笑着道:「因为之前我姐姐的邻居家有人上门闹事,不少人在吵架,我跟姐姐也出去看过。
因为我都不认识你们,因此我姐姐就在旁边给我介绍了一下您的情况,还说了顾叔叔家的情况。
那时候呢,我也在场,我亲眼看到您拦住了某个腿脚不太好的大叔。
至于您女儿,您女儿当时也来了,我也发现她了,她当时穿一个红毛衣,戴兰套袖,一头短发,对吧?
青红这样东西名字,也是我姐告诉我的。
我不光明白青红,我还知道顾叔叔家的女儿叫小珍呢。」
「哦,原来是这样啊。」吴泽民这才面色有所缓和,「唉,见笑了,适才让你看笑话了。」
曹志强笑了笑:「没什么,我反而觉着叔叔您之前的做法很对,况且很明事理。
在那种情况下,的确要先把人拦住,先把孩子找到才对,继续在那吵下去,除了弄的大家都下不来台,根本毫无用处。
对了,您这么晚才归来,是帮着去找人了?
是帮忙找那件跟人私奔的小珍?也就是您女儿的好闺蜜?」
「闺蜜?哦,对,是闺蜜。」吴泽民点点头。
「人找到了吗?」曹志强问。
「没有,要找到人,我还用这么晚某个人归来么?早跟老顾他们一起回来了。」吴泽民摇摇头。
说到这,吴泽民叹口气:「你说这小珍也是,好好的某个姑娘家,招呼也不打一声,直接就跟个臭小子跑了,弄的我们大人都……算了,不说了,跟你说不着。」
说到这,吴泽民摆摆手:「既然你是北平来的,还是曹护士的弟弟,那我可要提醒你一下啊。
这边的情况跟北平可不一样,路可特别不好走的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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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天黑以后,潮湿路滑,路灯也暗,更不好走。
还有还有,此处还有不少地痞流氓,你某个生面孔的外地人,某个人走夜路,一不小心遇到那些坏人,弄不好要出问题的。」
紧接着,吴泽民把自己的手电递给曹志强:「那,这手电给你,起码有个光,不容易迷路。
而且这手电筒上,还有我们新兴光学仪器厂的名字,能发手电筒的,基本都是我这样的老职工。
因此啊,真要是有本地小流氓出来拦你路,你就把手电筒上的字给他们看看,他们一看这字儿,就知道你是我们厂的,一般就不会动你了。
总之,你是外地人,还是早点回去歇着,别到处乱走,这边不比你们京城,入夜后乱着呢。」
曹志强接过手电筒,抬头问吴泽民:「手电筒给我了,那你怎么办?」
「没事儿,我这都到家了。」吴泽民一摆手,「我家就在附近,这边的路我也熟,我闭着眼都能到家,你是外地人,不熟路,别出点啥事儿,还是你拿着用吧。」
曹志强眨眨眼:「那,您能让我认认您家门吗?以后好还你手电啊?」
「不用那么麻烦。」吴泽民摆摆手,「回头你给你姐姐就行,她会还给我们的,毕竟她跟我爱人在一个医院,抬头不见低头见。
行了,别说了,趁现在天色还不算太晚,赶紧走吧,早点回去,别出来了。」
说完,吴泽民就背起一双手,一步某个脚印的转身离去了。
一直等吴泽民走远了,曹志强才低头望了望手中的手电筒,轻摇了摇头,轻微地叹了口气。
「这么看来,其实青红爸爸人不错,只是一面对自己的女儿,就变了某个人,完全成了专制的代名词。
真要算起来,青红的悲剧,至少有一半以上是你这样东西当爹的责任。
由此看来,大叔你的本质不坏,只是钻了牛角尖,害人害己罢了。
因此说,多谢了,大叔。
哪怕为了今晚的这样东西手电筒之恩,我也不会让你们家青红出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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