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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落魄男人(下)〗

画灵人 · 番茄畅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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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杨志图老婆孩子的生活几乎全靠杨志宏帮衬。
原以为有了这次教训,杨志宏会痛改前非,岂料出狱后非但没改,反而变本加厉了,吃喝嫖赌样样精通,除了正事不会,别的几乎都会,脾气也越来越暴躁,动辄打骂妻儿。
没过几年,妻子就受不了,离婚带着孩子离去了。此后,变回光棍的杨志图就成了看守所的常客,一年总有那么几个月,是在里面度过的。
这个发现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三年前,他不知怎的迷上了某个大学生小姐,倒是不再「进宫」了,开始做起了正当营生,想挣大财物和那小姐过好日子。
但大财物又岂是那么好挣的?多年的游手好闲,早就使杨志图养成了好吃懒做的性格,根本没有那件耐心和毅力,很快就原形毕露,为维持和狐狸精的「生活品质」,索性破罐破摔,过起了拉东墙补西墙,债台高筑的日子。
没多久,杨志图就把所有能借能骗的人都得罪光,再也没有人会相信他了,还欠下了不少高利贷。那大学生见他早就没什么油水可榨,干脆趁他不注意,跑了,据说很快就跟了某个大老板。
杨志图复又沦为光棍,却没能复又过上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幸福」生活,每天睡觉都被追债的人吵醒,就连做梦都在被讨债。
习惯了懒散的他哪受得了这种煎熬,躲躲藏藏一段时间后,索性一不作二不休,跑外地躲债去了,从此音讯全无,蒸发了一样。
杨志图拍拍屁股一躲了之,却苦了年迈的老母和杨志宏,那点微薄的家底很没多久就全替他还债了,还远远不够。最近两年,他的收入除了赡养母亲,基本都赔给了杨志图,三天两头被债主堵门。
那天遇上的石老三,就是某个在地下赌场放账的人,杨志图连本带利已经欠下三十多万,杨志宏根本还不起,再说亲弟即便不当人,但他这样东西哥总还要当,得先紧着亲朋好友的还,是以迫于没辙,只好耍起了无赖,能拖就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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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摊上这么一个败家子,着实家门不幸。
看杨志宏已经有些醉意,我想了想,询问道:「叔,我看你谈吐也不像粗人,挺有文化力场的,在你们那件年代,念完大学当挺有出路,你为什么会沦落到做散工,这么多年也没有成家呢?你那弟再不成器,早年影响当也没这么大吧。」
「不要叫叔,我即便大你很多,但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因此,叫我杨大哥吧。」
见他爽快,我也不扭捏,笑着叫了声杨大哥,重新把酒斟上。
「至于你说我不像粗人,的确如此,我着实念过大学,可是这有啥用呢?」杨志宏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吐出一口浊气后,苦涩地笑了起来,「倘若时光行重来,我宁愿没上过大学,没参加过工作,这样就不会和她遇上,她也很可能就不会……死?」
我心里一声叹息。
话说到这,已经不用再有半点疑虑了,他就是当年萧清荷的男朋友,后来缘于她的死和杀人凶手起冲突,最终被单位开除的杨志宏。
这些沉痛的往事,我已经通过萧清荷大致都知道,可杨志宏和我素昧平生,就算久逢知己,也没道理第二次见面,就把压在心底的事全都告诉我啊,何况那些事情,还和人命有关。
他就不怕引起我误会,把他当作潜逃多年的杀人犯报警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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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假装听不懂一样笑了笑,道:「杨大哥,你醉了吧?你这么善良,如何会牵涉到人命呢。」
「不,我没醉,事情也不是你想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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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宏摇摇头,眼底的光奇特的显得浑浊又清明:「我说的那人是某个姑娘,非常漂亮的姑娘,那时……我是她的男朋友,早就准备要结婚那种。」
「随后呢?」我问。
「随后她陡然不见了,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杨志宏颓然地笑了笑,眼底光芒开始变得异样:「其实这么多年来,我都无法证明她早就不在人世,心里也始终觉着她还活着,只是注定不属于我……但是最近几天,我无法相信她还活着了,这也是我为啥会来打扰你。」
「如何回事?」我顿时有些不解。
原来当年杨志宏,虽然很怀疑萧清荷早就被王志强害死,但苦于没有证据,始终奈何不了这样东西人。加上他心里也接受不了这种事实,被开除后,也就渐渐地放回了,开始相信心爱的人还在世上。
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此后多年,他都没有中断过寻找萧清荷的下落,哪怕始终一无所获,后来更是被家事缠身,不得不放弃,也没有让这一丝希望幻灭。
与其说他相信萧清荷还没死,不如说他始终在骗自己,这么多年来,始终小心翼翼地编织、维护这样东西一触既碎的念想,以此让自己好过些。
只是现在,念想破碎了。
遇上我的前一天晚上,早就不会再梦见萧清荷的杨志宏,忽然梦见她穿着当年最爱的那条白底蓝色碎花裙,站在阳光下对他笑。而背景,正是那时还一片繁荣的玻璃厂厂房。
从电影画面一样的片段中清醒过来时,他发现自己停在一家火锅店门前。
于是第二天一早,他去了一趟阔别多年的玻璃厂,却早已物是人非,荒芜一片,别无所获,一整天劳劳碌碌中,脑海都是萧清荷的身影,仿佛如影随形。
多年和老母相依为命,他早已不会下班后在外面吃饭,一是年迈母亲需要照顾,二是已经养成了刻入骨髓的节俭习惯。但那天不知何故,几乎没有经过什么踌躇,他就走进了火锅店。
然后遇上了我们。
接下来三天,他每天入夜后都会梦见萧清荷,只是梦境中的玻璃厂,一点点变成了现在的废墟,心爱的人也逐渐失去了阳光,变得阴暗冰凉,仿佛一点点堕入黑暗,眼神无限哀伤。
他相信萧清荷还在那件地方,只是已经不在人世。
杨志宏不知有勇无谋的莽夫,知道既然当年那种情况,都奈何不了王志强,如今二十几年过去,就算找到心爱之人的遗骨,也很有证据定王志强的罪。
一时间,他想不清楚该如何办,更不知道这满腔的话找谁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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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下了班,又不经意走到那家火锅店门前,他才骤然想起三天前,在此处认识了我,挣扎一番后找了过来。
「平白无故来麻烦你,还说了这么多,希望你不要介意。」说到后面,杨志宏眼底的光,已经变得晶莹剔透,笑得很苦。
「不会,既然你肯和我说这么大的事,就说明你把我当朋友。」我也想露出笑容,说点什么安慰这样东西凄苦了一辈子的老男人,张开嘴,却实在不知说啥。
虽然很同情,但我不能轻易就把我明白的告诉他,至少现在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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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心爱之人已经被害死,却找不到在哪,明明知道凶手是谁,却啥也做不了,这种苦,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而他却已经承受了大半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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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一会儿,我问他:「那……你还能找得到那个人吗?」
杨志宏抬起头,看了我一会后,摇头笑了笑。
「杨大哥,日子再苦,总会有苦尽甘来的时候,那些作恶多端的人,也总有一天会受到恶报。每个人做了啥,老天爷都记着呢,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看着杨志宏单薄的背影,在五彩缤纷的城市光影中一点点小消失后,我深吸一口气,转身往店子走去。
天意不可违,既然老天爷似乎终于睁眼,让我遇见二十几年惨死的萧清荷,听了她的故事后,又接着把苦了一辈子的杨志宏送到我面前,那么这件事,我就管定了。
但我怎么也没想到,最终的结局,却……
转眼,芸姐捡到的女儿的满月宴到了。
我原本以为,她尚未结婚,就算不用藏着掖着,也不会太高调,毕竟还要顾虑家庭和世俗的眼光。而认我当「干爹」,即使并非开玩笑,也不会太过当真,毕竟只是陪她去医院那天提过一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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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结婚,我也孤家寡人一个,只要还没成家立业,在父母那就还是孩子,这么大的事,自然不能不和老家父母商量。
结果,她还真的大操大办了,女儿出院当天,就和我郑重地说起了这事。
好在十二岁那年过后,我爸妈就知道,我这一生都不会像普通人那样过,虽然双方都没结婚,就成了「干亲家」,怎么看都有点奇葩,最终也还是欣然答应了。
是以满月宴那天,收下芸姐替女儿准备的认亲礼,受了她代女儿行的三个大礼,回赠了小衣服、鞋帽袜子、围嘴肚兜和一只银碗,一把长命锁后,我这样东西干爹正式粉墨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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芸姐给女儿起名叫诺诺。一诺千金,对女儿许诺会将她当亲生闺女、千金小姐抚养长大的意思,我觉得这名字挺好,也就没再起名,只加了我的姓。芸姐不想让女儿将来混乱,反正也没人会干涉她,于是干脆让女儿随了我的姓,不再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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