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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育新文学社〗

忆年—回到1990 ·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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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蔡晓红的小说写得比较一般,情节构造幼稚和简单,缺少张力,给人想象的空间也不大,属于可读性比较差的一类,讲的是她老家发生的一件悲剧,跟包办婚姻有关。
老实说都快九十年代了,包办婚姻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一般。然而她在小说中流露出来的对爱情的渴望和执着,以及那种细腻到极致的描述方式,很有些动人之处。我注意到小说中蕴含着的柔软却坚毅的情感,非常真诚,甚至行说作品中有一种巨大的反抗命运和不公的强悍精神,这样东西女孩子能够写出这样充满力量感的小说,似乎也在说明她并不象外表呈现得那样柔弱。
晓红问我读后感时,我老老实实地把我的这些感觉说给她听,并且告诉她,我认为这是一篇很不错的小说,我觉着她是个很了不起的女孩子。
这个发现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蔡晓红听完后沉默了好久,嘴唇嚅动了几下,想要说些啥却最终没有说出口。她最后微笑着第三次向我有礼貌地道谢,随后捧着复印件和原稿走了。当她回身离去时我却发现她双目里有一些亮晶晶的东西。
难道是眼泪不成?
下午刚吃完晚饭,李芸就直接跑到我们寝室来了,这是入学两天来首次有女生跑到本班男生寝室来,因此吸引了本班众多男生的围观。李芸倒好象没事人一样大大方方地跟大伙儿打招呼,大大咧咧地坐到了我的床上,还要我给她倒杯水喝。
我拿出了老妈准备的专门招待贵宾(比如我老妈和老爸)的陶瓷杯子倒了一杯开水,也没放茶叶(我根本就没茶叶),随后我问她,要不要再来点瓜子?
李芸先是娇笑一声,随后是一瞪眼:「我又不是来开茶话会的,哦,原来你取笑我呀!我说你的作品准备好了吗?」
我只是觉着奇怪,为何李芸的性子越来越象刘丽丽了。我连忙回答说:「我已经准备好了,来,你稍抬尊臀,给我腾个地方,我拿出来给你瞧瞧。」
李芸傻乎乎地瞪着我半天没个动静,我郁闷无比地低声又说:「我说大小姐,把你的屁股挪个位置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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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芸这才回过神来,往我的床内侧又移动了一下。我坐在床边打开抽屉,从里面翻出一大叠乱七八糟五颜六色的信纸。「喏,都在这儿了。」
那些还真是我高中时代穷极无聊时的作品集,大部分是诗歌,基本上属于我自己都看不懂的朦胧诗,而只有两三篇是散文,描写的都是本人初中时的一段朦胧的早恋情结,至于早恋的对象,我早就想不起来她具体长啥样了。
李芸就这么坐在我床上,头靠着床内侧的墙,渐渐地地翻看起我的那些杂乱无章的作品,没有一句评语,也没有失声狂笑,这在我看来早就算是给面子了。继而我感觉到本寝室内至少有三股充满杀气的眼光在瞄我了,顿时有些不自在起来。
只有金普光同学显得没心没肺毫无感觉似的,跑到我身旁来拍着我的肩头笑道:「你们去参加文学社呀,带我一块儿去吧,我也喜欢写点东西呢。我今天下午也看到食堂门口的海报了,对了,给你看看我的作品。」
说着他也去翻抽屉了。普光竟也翻出了一个小本子,据他说他写的东西全在小本子上了。我对他说,你要是交上去了可没有底稿啦。普光问我,我那些作品怎么办?要不要留底稿?我哈哈一笑说:「留啥底稿呀,全都交上去参赛算了,说不准能中个奖啥的,到那时候,去芜存精,只留下获奖的精品岂不是更好?」
到入夜后七点钟时,我们三个,包括我、金普光和李芸一起前往校共青团部,参加校文学社的迎新晚会。文学社的名字叫育新文学社,土得不可思议。一路上金普光唠唠叨叨地说个没完,一切没发现李芸已经脸含冰霜。显然他这样东西灯泡角色是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
我边跟普光东拉西扯,边两眼不闲着,四处观赏晚饭后遍布校园的三三两两的女生们。
李芸的漂亮和高挑身材显然引起了一些高雅的文学青年的注意,许多目光投向了她,也同时投向了紧挨在她身旁的我,当然投向我的基本上含着鄙夷和不服的意味。
到了团部才发现这是一幢极具历史价值的老房子,老到其安全系数令人担忧。房子里有某个很大的会议室,门口有老一辈文学青年在忙着办理新生签到,在签到表上填写好后,再把自己的作品签上名字交到另一个地方,有专人在收稿子,搞得来很象某个明星签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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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李芸急匆匆地交完了稿子走进会议室,普光同学则象是陡然发觉自己的灯泡色彩太浓烈了,因此闪到边去听老一辈文学青年们的高谈阔论去了。我一抬眼,猛然发现蔡晓红就站在离入口处不远的地方,踌躇着朝我这儿张望。很明显,她早就看到我和李芸出双入对的画面了。
我走上去跟她打招呼。「喂,老弟好呀,你很早就来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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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晓红挤出一丝古怪的微笑,绞着手指不安地说:「还好,我怕迟到了,吃完饭就直接来了。你,和你的,朋友,一起来的?」
她再一次结巴起来,高挑漂亮的李芸着实对谁都有杀伤力,无论是对男生还是女生皆然。
我说:「嗯啊,这是我的同班同学,李芸,也是我们班的才女。」
李芸灿烂地微笑着对蔡晓红点了点头,显然她对我刚才的介绍还是颇为满意的。
蔡晓红被她迷人的微笑给电了一下,更加紧张起来,头都低下去了。李芸问我:「这是你的朋友吧,介绍我认识吧。」她的音色娇媚动人,足够令无数人酥软欲醉,不过我听过许多次,倒也没啥感觉。我微笑着介绍说:「这是我的好朋友,今天下午适才认识的,她叫蔡晓红,写的小说很棒!」
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我尤其强调了"好朋友"三字,令李芸很不痛快地嗯了一声。蔡晓红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零财物给我,「这,这是你借我的两块两毛钱,多谢你了。」
李芸复又面若冰霜,狐疑地看了我一眼。我没理她,自顾自地找了位子坐下,顺便听一听在我不极远处的两位老前辈的激烈讨论。
我笑纳着收下,尽管数目极小,但我直觉地认为,不尽快收下,蔡晓红会更加不安。
两位前辈,一个个子高高瘦瘦,脸庞清秀,架着眼镜颇为的潇洒,另一位则白白胖胖,甚有富贵之相。两人讨论的核心是现代诗歌是否早就走向没落。
在我二十年后的那个时代里,这是某个无需讨论的问题,因为现实中诗歌的确已经没入了低俗之道,或者就是自娱自乐的道具,早已不可能激发人们的热爱与共鸣。
而那件清瘦的白衣秀才显然对「没落」两个字深恶痛绝,他不停地强调,诗歌的精美博大,并非世俗的物质生活所能够阻隔,诗为不朽之身,即使到了人人误解人人弃绝之境,只需要一丝阳光就能让它复活,又或者说,它一直都行长在人们的心中,只要激发的介质和机缘还没到来。
他的说法不禁让我称绝,我很喜欢他的说法,有一种很坚忍的态度。那件白胖书生摇头道:「如此说来,你也承认如今人们已经不再喜欢诗,甚至人人弃绝了?那不正是没落吗?」
我忍不住插嘴道:「恕罪,这位同学,我认为诗歌之所以能永久生存,正是因为人类世代有着释放自我与渴求自由的精神,诗歌的形式也许会有变化,但自由意志却没有变化。说到没落,不如说是暂时的蛰伏,或者只是隐忍。没落是一种假象,真正的爱诗之人或写诗之人并不会减少,不是说诗歌现在不流行了不时尚了,就说它是没落。诗歌本来就不是通过耀武扬威来呈现自己的价值和体面的。」
我一口气将我面对后二十年诗之窘况所做的辩护全说了出来,激动之余却忘记了如今我还是个新生呢,宛如不够礼貌。两位前辈瞬间都楞在了那儿,而身旁的李芸和蔡晓红也呆住了。我歉意地说:「实在对不起,两位前辈,我是个新生,刚才忍不住一通胡说八道的,真的很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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