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明媚的午后,太阳晶莹的满地散落,天空像画师精心调制出来的蓝,透着一股绵长洁净的芬芳。静谧的小花园里,凉风习习,暗香浮动,花木扶疏,感觉十分写意。
自从晚秋归来之后,晚晴始终要求晚秋周末回家住,晚秋拧但是她,有时便回何家小住几天,自然都是挑林倩影不在的时候。
此刻她坐在藤制凉椅上,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法律书,呆呆的出神。
这个发现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晚秋?」悦耳柔和的音色从身后响起,唤醒了沦陷在迷朦恍惚中的晚秋。
晚晴轻微地的晚秋身边坐下,巧笑倩兮的将手中的热巧克力递给她。
放下法律书,接过巧克力奶,晚秋轻微地的道了一声谢。
晚秋淡淡微笑,眉间眼底却透着无尽的落寞与哀愁:「…没想啥。」
晚晴喝着自己手中的巧克力,好奇的问:「你刚刚在想什么?那么出神?」
不愿意看到妹妹愁眉不展的样子,晚晴不再追问:「难得周末你归来了,秦俊言今晚又有空陪我,晚上我们三个一起去兰桂坊玩啊?」
晚秋摇摇头,不想做电灯泡:「不去了,还有好多法律条文要背。」
「又背书啊?每个周末回来你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背书,再这样下去,你就快变成书呆子了,难得也要放松放松。」晚晴实在心疼妹妹:「如果你不喜欢去酒吧,那我们去夜游车河,你回**那么久了,都没有逛过**的夜景吧!」
「姐…」晚秋有些好笑的看着姐姐:「你忘了,我在**住过不少年的,该玩的地方也算玩过啦。」
「那如何一样,这些年**变化很大。」
「姐,我真的有好多书要背。」晚秋讨饶道。
晚晴放回手中的杯子,拿起圆桌上那本厚厚的法律书,感叹道:「看来还是学理科好,林萧是学啥光电子的,听舅舅说,他每天都很闲。」
晚秋默默的喝着手里的热巧克力,没有说话。
「说到林萧,我想起来了。」晚晴陡然望向晚秋,笑得颇暧昧:「他以前犹如还写过情书给你?」
「咳咳咳咳~~!」晚秋被重重的呛到了,缘于咳得太厉害,手一颤,杯中的巧克力奶摇摇晃晃的洒了出来。
晚晴笑得更暧昧了:「瞧你的反应,如何,心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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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秋连忙将手中的杯子放回,从圆桌上抽了一张餐巾纸,擦去衣服上的巧克力渍迹: 「姐,这种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你竟还记得。」
晚晴有些心疼地道:「如何可能不想起,这件事闹得很大,老爸还带着你和晓蕾阿姨去外公家认错,回来之后,你抱着我哭了很久!」
提起往事,晚秋的心情就很沉重,即便那时候她还小,但她如何也不会忘记,林萧的祖父林伟盯着她们母女时的嫌恶目光,他的一句我以后不想再看见这样东西臭丫头,就逼的父亲不得不将她们母女送回了加拿大。
去了加拿大之后,母亲始终为这件事憋着气,脾气变得很糟糕,整日与父亲争吵,某个不小心,她也会遭受池鱼之殃,有一次,父母大吵了一架,父亲摔门而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露过面,其实,父亲当只是单纯的想冷落冷落母亲,以压服她越来越嚣张的气焰,岂料母亲也是个强硬脾气,最受不得冷落,一怒之下便带着她嫁入了秦家。
晚晴看着晚秋,若有所思地道:「仔细想想,你和林萧也有七八年没见面了吧,要不,今晚约他一起出去玩?」
晚秋惊得脸都白了:「不用了,我和他不熟,不…是很不熟。」
如果可能,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林萧。
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别这样!大家是亲戚,抬头不见低头见。」晚晴也有些为难,某个是自己心爱的妹妹,某个是从小盯着长大的表弟,手心手背都是肉,她真不希望他们俩缘于童年的一些误会,而老死不相往来。
其实,林萧是晚晴舅舅的儿子,与晚秋是一点亲戚关系也没有,但晚晴既然这么说,晚秋也不好反驳。
「晚秋…」晚晴盯着晚秋一片苍白的脸,难过的问:「你真的那么讨厌林萧?」
她抬头,盯着晚晴,黑白分明的眸子中有朵朵白云飘过,嘴角溢出一抹苦涩的微笑:「…不是我讨厌他,而是他真的很厌恶我。」
「怎么会?」晚晴把双目睁得大大的,一脸的不能置信。
晚秋幽幽的叹了口气:「原来你啥也不明白……」
静谐的午后,花园里万籁俱静,一切都悄无声息,静默得好似真空,过了许久,晚秋才整理好自己的心情,将当年的事,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林萧是晚晴的表弟,放假的时候,晚晴常常带着他和晚秋一起玩耍,时间久了,两人也算混得熟了,那时,晚秋缘于私生女的缘故,常常被其他的孩子在暗地里嘲笑,为此,林萧单枪匹马的与那些孩子干过好几次架,两人之间,渐渐地的培养出几分革命情感。
缘于都是富家子弟,又住在同一个区,晚秋和林萧念的是同一所名校,但由于班级不同,平日里也没啥交集。
到了小学四年级,学校重新分班,晚秋和林萧才被分到了同某个班。
因为是情窦初开的年纪,班级里的男生与女生之间突然多出几分朦胧的神秘感。
而那件年纪的男生,通常都喜欢那么两三个长得好看,成绩优秀,被老师捧在手心里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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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呢,也喜欢学习优异,能说会道,上课表现活跃的男生。
若认真的数起来,当时班上喜欢晚秋的男生只怕没有三分之二,也有一半了。
其实,晚秋长得并不比班上漂亮的女生更漂亮,但她的性格阳光开朗,笑容甜美,音色温柔,在晚晴的潜移默化下,她待人亲切,没有丝毫优等生的骄傲,对所有人,不管是好学生还是差学生,都一视同仁。久而久之,晚秋就成了班级的主心骨,向心力。
不止男生喜欢她,就连女生也全都围着她转。
相比之下,林萧就实在差得太远了,童年的他,皮肤黑黑的,个子也还没长开来,成绩不好,平日里也不算活跃,老师不喜欢他,只是碍于他的家世,不敢明着针对,但在班里,他绝对是属于默默无名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默默无名的男生,给全班最受欢迎的女生写了一封情书。
光影交错间,时间缓缓流动。
情书写得有些肉麻,但字里行间却透着一股真诚。每一字,每一句都是经过反复斟酌才落笔的。看得出,林萧在动笔时,是下了一番功夫的。
晚秋收到情书之后,觉得有些犯难,如果是别人的送的,她大行当没有收到,没有看见,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但林萧和她的关系特殊,当不明白好像不太好,当面拒绝,又太伤人心了。
不少年后,林萧自己坦白,他当年之所以会那样自不量力,全仗着自己和晚秋的那些革命情感,自以为英勇的为她干了几场架,就能得到她的另眼相待。
就在晚秋左右为难,举旗未定的时候,信被一个和她要好的女生抢了去,那女生边看,一边高声读了出来,当时那场面,全班同学都笑得前仰后翻,几乎是捧着肚子在笑,林萧的脸色却是红了又白,白了又红,头已经低的要贴到桌子上了。
那之后,林萧在班上就有了某个绰号,叫黑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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