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南直接告诉姜妍,价格低了,他的心理价位最起码要翻一番,二十万还差不多。
沈南说完之后,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姜妍才道:「晨曦先生,十万块不低了,你可以出去打听打听,一首流行歌曲的价位在多少,十万,算得上高价了。」
沈南笑着道:「我不知道外面的价格行情,但我明白,这首《火柴天堂》我若要卖的话,绝对会在二十万以上成交,你信不?」
这个发现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姜妍显然没不由得想到沈南会这么自信,能卖二十万的歌不多,至少姜妍明白,在庞琳所签约的天星娱乐,就没花这么多钱买过歌,但沈南所说的话,她信。
缘于《火柴天堂》这首歌,现在已经不单单是一首歌这么简单了,它还缘于林城事故多了另外的几分意义,否则她也不会出十万来买了。
「晨曦先生,我认为用金财物去衡量这首歌是不公平的,我认为这首歌格外适合庞琳演唱,一首好歌,找到它最合适的演唱者,不是最重要的吗?」姜妍道。
「是不是最适合我不知道,但我明白,金钱是能体现它价值最直观的方式,姜女士,我认为我们没有再谈下去的必要了。」沈南能把《火柴天堂》卖二十万,又岂会十万就卖掉?现在明摆着的,当下若有人演唱这首歌,那知名度一定会大幅上升,那好处可不是二三十万就能买下来的,说不定就凭这一首歌,就能大火。
见沈南嫌价格低不想再谈了,姜妍有些着急,她急忙道:「晨曦先生,真的希望你……」
她话还没说完,电话就被一旁的庞琳拿了过去,姜妍一愣,刚想说话,就看见庞琳伸出了食指放在嘴边,示意她别说话,她自己来。
沈南刚想挂电话,不仅如此某个音色从电话那边传来。
「晨曦你好,我是庞琳。」庞琳轻声说道。
庞琳的音色很清澈,让人听起来就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清爽感。
沈南愣了一下,随后笑道:「幸会,庞琳。」
「晨曦,我很喜欢这首《火柴天堂》,但我这是自掏腰包买这首歌,因为单位不会在我身上投入太多,我希望你能帮帮我,缘于这是我最后的机会。」庞琳的语气中透着一丝没辙与疲倦,与她清澈干净的音色有些不和谐。
庞琳对自己在公司近两年来的发展的确很意兴阑珊,她不是偶像型的歌手,她长得不是很漂亮,只能说很干净,身材有些微胖,是怎么减也减不下来那种,唱功虽然很棒,但却很难发展起来,当初公司签她,也只是与节目组的协议而已,选秀的前三名,一定要签,否则,她能不能走上这条路,还未可知。
在公司近两年,她还没有过自己的单曲,合约再有一周就到期了,明显公司是放弃了她,在这两年之中,她也只参加过几次义演,唱的都是别人的歌,经过上次选秀后,她原本以为自己会顺利的成为一个歌手,不要很火的那种,小有名气就行,有一首两首让大家耳熟能详的代表作,快乐的唱着歌,就满足了。
可残酷的现实让她看清了好多,自己的好朋友姜妍跟着自己当了两年的经纪人,一分财物都没赚到不说,还自掏所有生活费,让她很内疚。
姜妍为了当初在学校的一句承诺,无怨无悔的陪她度过两年的荒废青春,她对得起好友吗?
她的梦想碎了,梦醒了,找份工作吧,唱歌当作爱好就好,歌手梦,太遥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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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她早就放弃了的时候,《火柴天堂》出现了,庞琳在听第一遍的时候就觉着就首歌仿佛就是为自己而写的!她唱这首歌感觉这是浑然天成,无缝对接般舒服。
她的心里忽视又燃起了一点勇气,而这时,姜妍找到了她,与她商量买下这首歌,也算是为梦想最后一搏,两好友商量好后,便做了心中决定,两个人筹到了共十万元,来找沈南了。
而她自己,也正如歌中的小好孩一般艰难的走在梦想的道路上,她太爱这首歌了!
成了,就再拼一下,不成,就大吃一顿,向梦想告别。
在听了庞琳的述说后,沈南叹了口气。
庞琳的情况很普遍,这世界上有多少人为了梦想努力,最后不得不放弃的?太多了,庞琳只是其中一个而已。
沈南不会为了一个人的梦想去施舍自己的善良,但是他真的想帮这样东西女孩了。
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因为他觉着,这个女孩的音色的确适合唱歌,不唱的话,可惜了,一个人追求梦想,首先要有资本,庞琳的音色就是她的资本。
再就是心态,通过庞琳的述说,沈南感觉到这是一个能拿得起放得下,能看开生活的人,沈南认为这样的人比一心钻牛角尖的所谓有恒心的人更适合唱歌,因为要想唱好歌,一定要领会歌曲意境,而庞琳这种性格,恰恰容易领会更加丰富的,各种不同歌曲的意境。
最后让沈南心中决定帮她的,是她和姜妍之间的朋友真情,能做到这样东西地步的朋友,当今社会不多了,况且失败之后还能大吃一顿向梦想说再见,这份真挚的有些伤感的友情让沈南觉得无比珍贵。
复又叹了口气:「《天亮了》,能唱好吗?」沈南又询问道。
「能!比你唱的好。」庞琳自信的答道。
「唱来我听听。」沈南想看看庞琳说的是不是真的,要明白,他自己可是唱功五级,堪比一流歌手的唱功,倘若这庞琳真比自己唱的好,那帮她也算物有所值了。
听到沈南要听她唱歌,庞琳马上调整情绪,她明白,机会来了。
仿佛又回到了那场选秀的决赛,只但是现在庞琳的心境早就和当时变得不同了,如今,她已完成真正的蜕变。
她唱了一段,沈南就叫停了,不是缘于她唱得不好,而是沈南觉着已经没有再听下去的必要。
庞琳的唱功,就是沈南心中那传说中七级的唱功,比自己强太多了,这就是一个天生的歌者。
《天亮了》的原唱,在沈南的世界中就是某个唱功好到逆天的人物,而庞琳在电话这种传音有失真的音首中,都表现的近乎完美,还有啥可说的?
「如何不让我唱了?」庞琳被叫停后,有些紧张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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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块,《火柴天堂》和《天亮了》打包带走!」沈南肉痛的说道:「有时间来孟城找我,我把曲谱给你,当面交易!」
庞琳是开着免提的,沈南所有的话姜妍在一旁也听得清清楚楚,两个人被被突如其来的幸福给击中乙,眩晕不止。
「十万块这两首歌,是不是太少了?你这是……」庞琳捂着飞速跳动的心口,疑惑的问道。
「别和我说这些了,我就是任性!」沈南一边心疼边装逼。
挂了电话,庞琳和姜妍对视了一秒钟,随后紧紧的相拥在一起,喜极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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