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嫂准备晚餐很迅速,不出多时一席精美的菜肴就准备好了,凌歌与孟刑江面对面而坐,空气里除了听到时钟走的声音再无其他。
凌歌默默地在盘子里扒饭,只希望快点结束这令人局促的晚餐,不知道何故孟刑江给自己的感觉是在看养的小兔子一样?
他不是应该很忙吗?
这个发现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或许是凌歌一张苦瓜脸太过明显,孟刑江抬眼看她的餐盘:
「我是不是让你很不自在?」
孟刑江突然直白地问道,指了一眼她面前菜,一点都没有动筷子。
凌歌连忙放回碗筷,赶紧摆手,打哈哈,「没有啊,我本来就很少吃晚饭的,你不明白女演员最重要的就是脸了,我要是不控制体重,上镜就会很难看。」
她总不能说对着您这张冷脸实在觉着心惊胆战吧?
「不会。」孟刑江径直的目光看向凌歌。
「啊?」凌歌疑惑地歪头。
「我不觉着你上镜会很难看。」
孟刑江优雅地吃饭,仿佛说的是一句「今日天气真好」,那语调再平常不过了。
凌歌默默地垂下了眼,有点不敢看孟刑江的目光。
如何三年不见,这样东西男人像变了个人一样?
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呀?
她只想当个影子人啊!
凌歌从来都觉得自己跟孟家是有着云泥之别,她只是落魄千金,而孟家是真正的上流社会,倘若不是碍于体弱多病,凌歌想,孟家的二少也不会娶自己吧?
从结婚以来,他们也约法三章,以五年婚姻为界,双方为合作关系,在这期间互不干涉,凌歌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只是偶尔盯着这样东西俊朗的男人有些感慨:这样东西人是自己的老公吗?
蓦然,男人看着凌歌微微皱起了眉,凌歌默默地看向他,却见孟刑江伸手有点没辙一样到凌歌的嘴角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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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歌觉着自己何德何能呀?幸好,五年把债还完,就赶紧离开这祸国殃民的脸!
男人的指腹拭去女人嘴角的米粒,动作娴熟甚至不以为然。
凌歌愣了一下,呆呆地看向孟刑江,一下子呛住住自己。
「咳咳咳——」
「如何回事?」
男人上前扶着凌歌的后背拍了几下想要顺下她的力场,「要不要去医院?」
「不,不用了吧!」
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凌歌伸手止住对方,她只是被他的动作吓到了好吗?
心惊肉跳的一顿饭,凌歌现在觉得住在这里面对孟刑江还不如面对她的黑粉呢!
「喝点水就好了!」凌歌从旁边拿过玻璃杯连连喝了好几口水,「我就是呛着了!」
「那你多喝点水!」
「哦,好!」
凌歌从来没有觉得像这样局促过,战战兢兢地吃完饭好像减寿了十年,
「我让苏达给你买了一些化妆品和衣服,你也方便几分,如果缺什么,你再跟我说。」孟刑江对凌歌道。
「我什么都不缺,我的衣服、化妆品都是赞助的!」凌歌笑着道。
「那就算我赞助的。」孟刑江面无表情地道。
「哦……」
凌歌不得不服,这孟刑江就能让你连拒绝都无从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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