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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孙燕姿与五月天〗

青春演绎法 ·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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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5
入夜后到家,胸口憋着一口气,不管打了多少嗝儿也吐不出来。
想到明日就是周末,没去洗澡。在黄家驹amani的MV里,非洲小朋友渴的恨不得掘地三尺,让我每天浪费水洗澡,良心会痛。
这个发现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再说,反正臭的是自己,我又没危害公共安全。
周末……我躺在床上暗自寻思,不能放过她。
没多墨迹便蹦下床,抄起电话打给夏雨。
电话里嘟嘟两声之后又换了某个声音继续嘟嘟。
不用猜便知是夏雨的小伎俩,师夷长技以制夷,我没戳穿她,而是跟着她一块儿嘟嘟。
就这样你来我往的持续有两分钟,她实在耐不住,说出的话都要淹没在笑声里:「你有病啊!」
「到底是谁有病!」终于扳回一城,为自己出了一口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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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快说有何贵干?」
「我明白有个地儿奶茶特好喝。」
「怎么都不先问我明天有没有空?」
「我又没说明日去。」
「明天也可以,但是感受不到汹涌而来的诚意呀。」
「特大杯。」
既然是我提出的邀请,早就做好了被敲竹杠的准备。
「明天犹如有啥事儿来着。」
「加布丁和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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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考虑。」
「再来份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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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o,明天学校见。」
明日见……嗯,还是去洗个澡吧。
真是某个容易满足的女人。
No.76
跑调这样东西词不存在于我的字典里,因为我就根本没有调。开玩笑,调都没有你让我怎么跑。
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这样东西事儿说起来一把鼻涕一把泪,我坚信这是遗传的问题,我不过是个无辜的受害者。
有一年我妈不知哪里来的兴致,给家里安装了可以连接电视用的卡拉OK。至此每天夜半酒后都要练歌,曲目单一,就那么好几个,不是《美酒加咖啡》,就是《走过咖啡屋》。也是那年,我这样东西只喝过芬达、雪碧、可乐的人,对咖啡这种高级饮料产生了浓浓的渴望。
没过半月,周边四邻便人心惶惶,入夜后遛弯的时候窃窃私语,内容可以概括为最近半夜何故总有人哭丧,每次的节奏还不同。我妈听闻后勃然大怒,呵斥我爸如何不早点纠正她。我爸很委屈,他又不是没努力过,有用吗?
徐昊曾经说,我的歌声很魔性,听过以后能让人大脑混乱,忘记原来这歌是怎么唱的。
讽刺的是,从初中老爸送我第某个随身听开始,我便疯狂的迷恋上流行乐。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热衷于音乐的人五音不全,从歌手的角度来讲,得不到期盼的赞誉。从观众的角度来讲,不仅浪费时间,或许还有些许反胃。
那年,香港歌坛日渐式微,大陆正感受被台湾歌坛支配的恐惧。
从李宗盛到罗大佑,从自我情感到人文情怀。有人评说,前者是体现全体饮食男女共性的恋爱心理学家,后者是主张愤青与知识分子个性的倔强社会学家。某个白居易,一个辛弃疾。罗大佑曾说,真正受过伤的人,才明白疤痕也有生命。李宗盛却说,要认清自己对于这样东西时代的意义。原来,罗大佑也有情,李宗盛也有义。李宗盛对罗大佑说,你是我的大哥。音乐都这样传承有序,兴盛只是早晚的问题。
郑智化的大国民里说:‘小小的岛国,肮脏的台北’,然而就是这样东西小岛,却前仆后继的涌现出无数优秀而又可敬的音乐人。
那年,周杰伦的歌开始爆红大江南北,街头巷尾到处充斥着哼哼哈嘿,即便真的不知道他在唱些啥,单单听起来就很厉害的样子。
而我,只喜欢孙燕姿。
这样东西胸前跟我一样平的新加坡女生清丽脱俗,拥有率直的短发,独特的嗓音,在mv里总在用力的奔跑。
我明白是何时喜欢上她的,在某个忘记时间的午夜。电台里的她低声吟唱:「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天黑黑,欲落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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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歇斯底里的质疑为啥成人的世界总有残缺,最后却又告诉我们,就算下起雨,也要勇敢前进。
她还告诉我,生活是自己选择的衣裳,只要坚持自己的方向,幸福就在不极远处。
某个流行歌手对于我的人生能有多大影响,说不清也道不明。
暑假过后还有数不完的夏天,孙燕姿和她的音色,带我走进炎热的高中教室,伴随着我的整个青春期一路走过。五月天说,青春是手牵手一起坐上永不回头的火车。直到做完所有的试卷,迈出最后一间考场,才恍然发现青春已然落幕。只是现在回想起来,宛如早已曝光的底片,不再生动而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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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孙燕姿,右手夏雨,我还真是短发控。
No.77
光影交错间,时间缓缓流动。
我带夏雨来到那件叫做‘八度空间’的奶茶小店。
做生意的人有一种特殊的本领,便是能记住那些你看来很遥远的人和事儿,当你再面对他时,他能像发生于昨日一样,把它们娓娓道来。正如现在这个老板娘,热情的上来寒暄,向我问长问短,其实我仅是第二次来此处。
夏雨沿着海报墙看了一路,极尽自己所能去抚摸每一张周杰伦的面孔。
「你喜欢周杰伦?」
我坐在吧台的旋转椅上转来转去,紧张里夹杂着期盼,倘若转的幅度再大点,我会不会弹出去呢?
「嗯……」她踌躇半天,「我认为他很厉害,他的出现让华语歌坛变得不同,可究竟是啥样的不同,我也说不清楚。」
「你也是周杰伦的歌迷?」
小老板娘在吧台里兴高采烈的问,等待她肯定的答复,这样便找到了某个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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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没有立刻作答,当是怕说错话,冒犯了眼前的这样东西人,她只是笑,说:「应该不算,如何说呢……佟雷,你有喜欢的歌手吗?」
「有啊,我喜欢孙燕姿。」之后得意的朝小老板娘使眼色,「今年金曲奖孙燕姿险胜,明年绝对轮到周杰伦。」
老板娘没生气,至少是忍住了:「我们家杰伦才不稀罕……」
夏雨倚靠在海报墙边,阳光透过玻璃墙铺洒进来,被她握在手里:「我更像一个旁观者,没有特别的偏爱,如果非要说喜欢哪种曲风,五月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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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天是人名?」老板娘侧过眼来。
「一个小众的摇滚乐队,」我给她解释,「至少在大陆地区是这样。」
夏雨意外地打开了话匣子:「他们的主唱叫陈信宏,很有才华,是诗人,是作家,是词作者,是谱曲的那一个,也是弹着吉他唱着歌儿,汗渍浸满T恤的大男孩儿。他的歌词里总是充斥着青春,自嘲,倔强与梦想。他能用最简单的话唱出一首充满诗意的歌,也能大大咧咧,不加掩饰的告诉你,就算是条咸鱼也有追求梦想的自由。乐团里的五个人是同学是朋友,没有真正的出过社会便直接出道。阿信说,感觉十七岁的时候就被做成了果冻,凝在里面,好处是不会坏掉,坏处是也很难变得成熟。」
「就是这样,五月天,一个永远属于年轻人的乐团。」
这番话,夏雨说的信手拈来。关于五月天,我不相信她只是那件轻描淡写般的旁观者。有些人不愿意向别人吐露自己真实的情感,换一种说法就是欠缺勇气或者她自认为没到必要的时间,纵使她明白自己该如何做,也会采取淡然甚至压抑的方式,把她内心所想呈现在你面前。
夏雨会是这样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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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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