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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少女心〗

王妃反穿记 · 千年书一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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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和金柳去上学之后,金珠带着金牛把楼下的门关了,两人午睡了一会,金珠便开始给金杨和金柳裁裙子。
虽说按照金珠前世的习惯,女孩子是不行露胳膊露腿的,可此处的女孩子夏天穿的都是裙子,金珠也不能太过另类,少不得入乡随俗,打算给金杨和金柳也做两条裙子。
金珠上一世就会女红,古代的衣服比现代的繁复多了,所以金珠看了金杏的衣服两眼,便记在了心头。
这个发现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自然,金珠也没有一切按照金杏的衣服样子来,她还是比较保守几分,裙子要过膝盖,袖子行短一些,但不能没有,金珠挑了一块白底浅紫色圆点的花布,没有那种透明的花边,金珠自己用浅紫色的布滚了一条花边,再用浅紫色的布在腰间做了一个大大的蝴蝶结。
饭后,金珠一边看着金杨和金柳写作业,边拿针开始缝裙子。
金珠把衣服裁完,又该到了喂猪的时间,下去把猪食煮了把猪喂了,随后又开始做晚饭,中午金杨他们吃了不少肉和鱼,晚上金珠便煮了点白粥,炒了点杨小兰带来的苋菜和豆角,金杨和金柳也就归来了。
「大姐,这是你给我和金柳做的新裙子?」金杨摸着金珠手里的布,咧着嘴问。
「自然,今天大姐在爸妈那屋子翻到了几块布,便想着给咱们三个一人做一条裙子,金牛也做。」
「大姐,你啥时候学会做衣服的?」金柳问。
「以前妈总做衣服,我看着也不难,试试吧,我们家也没有财物去买衣服,家里有现成的布,大姐拿着练练手艺,你们几个可不许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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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不嫌弃,不管大姐做成啥样,我都喜欢。」金柳抱住了金珠,靠在了金珠身上。
她喜欢现在的大姐,比以前的那个大姐厉害多了,敢跟婆顶嘴,敢护着他们,做的饭也好吃,每天把他们洗得干干净净的,家里也打扫得干净,还会说笑,还会给他们做新衣服,总之,日子比以前快活多了。
「大姐,你不是会踩缝纫机吗?你干嘛要一针一针地缝?这得缝到啥时候?」金杨疑惑地盯着金珠。
「缝纫机?」金珠想起来了,李小莲是坐在一台机子前踩来踩去,机子,机子,对了,可不就是自己的书桌?
「这不你们占着这书桌吗?」金珠努了努嘴。
金杨和金柳听了忙拿着书本回了她们自己的屋子,金珠这才打量起这样东西带着轮子的书桌,认真想了想,金珠抠开上面的平板,里面是一个马头样的铁器,把铁器搬起来,正好立在了书桌上,这就是所谓的缝纫机。
杨金珠几年前跟着李小莲学过踩缝纫机,当时是觉着好玩,李小莲走后,有时候因为想妈妈了,杨金珠也会把这缝纫机打开来摸一摸,踩一踩,只是,那是杨金珠,而不是她金珠,因此金珠一时也就没有想起来还有这么个物件。
穿好线,金珠试着用一块碎步踩了踩,发现线是虚的,寻思了好一会,才想起来自己忘了放底线,再试,感觉机子有些轴,金珠又从缝纫机的抽屉里找到了一个小塑料瓶子,里面装的是啥金珠不清楚,然而她有印象,李小莲用这样东西东西在缝纫机的几个关键部位点了下,机子就好踩多了。
这么一折腾,竟然被她折腾成了,小孩子的连衣裙简单,某个晚上金珠就把金杨和金柳的裙子做好了,摆在了她们的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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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有衣服没有鞋子也不行啊,金珠几个穿的都是去年的凉鞋,金珠的凉鞋给了金杨,金杨的给了金柳,金柳的给了金牛,金珠自己穿的是冬天的球鞋,早就看不出原来的白色了。
这样东西家缺钱的地方太多了,念书,对金珠来说宛如成了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金珠临睡前还这么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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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姐妹好几个早早起来,金珠去菜地摘菜,金杨去割水藤,金柳在家焖米饭,姐妹三个分工,把猪打点好了,四个人吃了早饭,一起向学校这边走来。
金珠回学校找到以前的教室,老师还没有到,同学们基本到齐了,三三两两坐在一起说闲话呢,看到她进门宛如有几分惊讶,缘于跟前的金珠看起来比以前利落多了,干净多了,这人怎么一寻死之后就有了变化呢?
都是几分十二三岁的孩子,说起话来自然也没有啥可忌讳的,众人围着金珠左一句又一句地问她为什么寻死,为啥要带着弟弟妹妹寻死,和黎想亲嘴的滋味是什么等等。
金珠听了直扶额,此处的女孩子也太胆大了,啥也敢说,问的人是一脸的好奇,被问的人却是满脸通红。
「你脸红啥,说,是不是喜欢上了阿想哥?」杨琴问。
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杨琴是杨宝田的女儿,比金珠大半岁,杨宝田夫妇在外面打工挣了几年钱,归来后在镇子里租了一间铺子,杨琴的妈妈看店卖东西,杨宝田开车进货送货,顺便也替别人送点货接点货,有时也拉人,所以杨琴家的日子还算不错,姐弟两个跟着爷爷奶奶在村子里念书,家里盖了一栋大房子。
「哼,阿想哥肯定看不上她的,我可听说了,阿想哥要去县城念高中,他可是我们梧桐镇里念书最好的,将来是要考大学的。」另一个女孩子哼了一声。
金珠也认出了这个女孩子,她是村长家的孙女,叫杨淑玉,她家的条件当是村子里最好的,因为她的父母在县城开餐馆。
正如所料,金珠刚想到这,但见另某个女孩子叫笑着打趣说:「哎呀,淑玉也要去县城念中学了,这下你又能跟阿想哥在一起了。」
「要死,你胡说什么,看我不撕了你的嘴。」杨淑玉追着那个女孩子打起来。
旁边有人撇了撇嘴,「去了也没有用,初中跟高中根本就不在一起,等她初中毕业了,阿想哥就该去念大学了。」
金珠听了心里暗自好笑,敢情不管什么朝代,女孩子都会为了这些事勾心斗角的,不过现代的女孩子比金珠那个时候好多了,至少不用盲婚哑嫁了。
几个女孩子正闹着,班主任伍老师走了进来,见到金珠,她也有些意外,但是什么也没有问,把梧桐镇中心的录取通知书和成绩单发一起给大家,金珠拿到了这张薄薄的录取通知书,看了眼上面的成绩,都是六七颇为,这样的成绩,实在是太普通了。
拿了通知书,老师再说了几句祝福的话便让大家回去了,这样东西时候,一般人家地里开始干活了。
但是伍老师留下了金珠。
「金珠,你有什么打算?」伍老师没有问金珠寻死的事情,反而问她有啥打算,金珠听了这话有些触动。
「现在还想不好,倘若可能,我还是想出去念几年书。」金珠反复考虑了这样东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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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某个古人,一个啥也不懂的古人,倘若不跟着出去念书涨点见识,学着怎么融入这样东西社会,那么她只能一辈子窝在这山沟里,显然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
可是念书,银子便成了最首要的问题。
「念书也好,懂得多几分总不会吃亏的,就是,你家这条件,你预备如何办?」
金珠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老师,念初中贵吗?要花多少银子,我的意思要花多少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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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可以免了,书本费一个学期怎么要二百来块钱。」
金珠听了默算一下,倒是也不算太多,至少这两年当没有问题,因为猪圈里还有两头猪呢。
光影交错间,时间缓缓流动。
彼时的金珠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时候的她,自动把杨大山排除在外了,对那件父亲,她向来就没指望过。
这是金珠上辈子在大家族里生活了十五年的经验之谈。
从学校出来,金珠直接去了村委会,缘于村委会就在学校旁边,金珠忧虑夜长梦多,趁着杨金珠寻死的这种舆论压力赶紧把财物要到手,否则过了这种热度就不好说了。
正如所料,金珠一进村委会的大楼,就听见里面传来一阵争吵声,隐隐约约说的就是她的事情。
「我不同意给杨大山家低保户的指标,杨大山今年出去打工了,现在外面打工的收入可不低,某个月如何也该有两千块财物吧,他家怎么就算低保户了?」
「他不是刚去吗?谁明白找到工作没有找到?你看他家那好几个孩子就明白了,要是有财物还能去寻死?这次是没有死成?下次呢,这姐弟好几个真要出事了,曝光了,我们这个村委会都别干了。」
金珠听出了说这话的是村长,正犹豫自己是不是来得不是时候,有人从窗户里看见了她,里面的讨论嘎然止住了,众人从屋子里出来盯着她。
今日的金珠穿了一件自己的衣服,一件短袖上衣和一条黑裤子,一看这衣服就是多年前手工做的,不但旧还小了不少,脚下的鞋子也是一双看不出颜色的旧球鞋,这样东西季节,连双凉鞋都没有,罢了,还争啥争,就当为自己积点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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