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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策论题目 世外桃源〗

独宠夫郎 · 不曾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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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收主要是收的红薯、玉米、黄米、高粱等杂粮。
黎荞家的红薯、玉米种的晚, 此时距离成熟还有些远,因此秋收和他家不要紧。
他家如同往常那般每日做点心。
这个发现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只是现在做点心的人变成了陶竹、黎大山、黎春桃。
黎荞每日只做肉松,余下的点心他就不亲手做了, 他的主要任务是读书。
四书这四本书的字数其实不算多,字数最少的《大学》有两千多字,最多的《孟子》不到四万字。
若不是文言文,那以黎荞此时的记忆力来说——十八岁,还是异能者, 那很容易就能将这四本书背得滚瓜烂熟。
奈何这四本书是文言文,想要背的快, 不能只靠死记硬背, 得在理解的基础上去背,这样才能快速记忆。
所以,黎荞花了几日功夫, 把这四本书都读熟了之后, 他又牵着牛车去了县城。
这一次,他是去买四书的注释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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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身是个渣渣, 他又忧虑书铺的伙计为了业绩胡乱推荐,因此他径直去找了庄文,让庄文给他推荐相关的书籍。
庄文读了三十年书, 即便没考上秀才, 但这种最最最基础的工具书, 对他而言小菜一碟,他闭着双目都能说出十几本。
但是, 明白黎荞此时就开始继续读书了, 庄文很惊喜, 他先把黎荞所需的书籍名字全写了下来, 不仅有四书的,还有五经和三史三传的。
写完了,他这才和黎荞说起了早就盘算好的事:
他希望今后能和黎荞多交流、多探讨,好共同进步。
黎荞有什么不懂的,行来找他,他尽力解答。
黎荞若是有什么读书的特殊技巧,他也希望黎荞不吝赐教。
当然,黎荞收费也行。
反正只要黎荞肯分享,那他做什么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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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三十年书却是一事无成,家人不曾给他任何压力,未责备过他一句,但家人愈是理解,他心里的负担就愈重,每每夜深人静,他都煎熬得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老弟啊,你可要帮哥哥一把,哥哥这辈子都会记住你的大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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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虚度的三十年光阴,庄文红了双目。
黎荞:「……」
好家伙。
庄文怎会认为他有特殊的学习技巧?
「文哥,我从前读书时是个什么模样,全村的人都明白。我现在等于是从头开始。」
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从头开始才好呢,你做点心就是从头开始,短短时间内不仅还清了赌债,还娶了夫郎,有牛车有新房,前途一片大好哇。」
「现在你读书也是从头开始,我相信你一定也是前途一片大好。」
庄文如同村人那般,对黎荞很是自信。
朝气人嘛,脑子转的快,比他这样东西都要当爷爷的人厉害。
「……那文哥你说一说,你在科举一途有啥困境。」黎荞懒得辩解,索性直接问了。
「这个……」庄文顿时一脸惭愧。
其实他十年前就过了童生试的前两关,最后这一关院试,三年两试,他早就考了六次了。
除去第一次院试太过不安以至于发挥失常,再除去第二次身子不好染了风寒,余下的四次,次次都是败在策论上。
墨义和帖经,这种考基本功的试题,他一切没问题。
诗词歌赋,不出挑,但也没过错。
问题只出在了策论上。
「前两次,私塾的陈夫子说我的文章看着花团锦簇,实际上空无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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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就下狠功夫,想言之有物。但最近这两次。」
庄文说着叹气。
这两次,新皇登基,朝中每发生一件大事,新皇必定要写一篇文章发表一番见解。
一年下来,多的高达二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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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的也有十几篇。
策论的题,都是围绕着新皇的这些文章出,因此他想考上秀才,就得研读新皇的这些文章,揣摩新皇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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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新皇登基短短几年,所写文章已经高达百篇,他年纪大了,脑子不如小朝气好使,研读这些文章时,他总觉着力不从心,犹如无头苍蝇,胡乱冲撞,抓不住重点。
再加上他写文章偏好堆砌辞藻,于是现在写出来的文章就有些四不像,还不如从前写的好。
说到最后,庄文又叹气:「今年圣上已经作了十三篇文章,在明年院试之前,怕是还能再多十三篇。招架不住啊!」
黎荞:「……」
好家伙,当今圣上这么爱写小作文?
更可怕的是,策论从这些小作文中出题……
别说是庄文一脸绝望,他光是听一听也要绝望了。
「……文哥,我不懂,科举考试不该是从四书五经中出题么?」他忍不住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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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是这样的,但圣上说四书五经考了太多次,每一句话都被反复论证过,没有新意,是以策论就他所著文章中出题了。」
「原来如此。」黎荞恍然。
原身是个学渣,连最基本的书籍都没背完,因此对于这些真题一无所知。
「文哥,之前两次考试的策论题是啥?你还记得么?」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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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记得。我去拿给你。」
庄文说着起身去翻后面的大书架。
每次考完,他归来后都会把题目记下来,特别是策论题,这是他的弱项,即便早就考过了,但他依旧时常翻出来揣摩。
没多久,他把新帝登基后的两次真题找了出来。
黎荞接了过去,先是粗粗翻看了一下前面的墨义和帖经,随后略过诗词歌赋,直接去翻最后边的策论。
他原本以为策论的题目是摘取当今圣上小作文里的一句话,出乎他意料的是,题目是抽取小作文的中心内容,然后以询问的方式,让考生给出答案。
比如说第一次的题目,之前沿海某府遭了台风,不仅百姓种的庄稼被毁,家园也被毁,于是圣上就写了篇文章,感叹民生之多艰。
随后第二年策论的题目便是若考生遭遇了台风,该如何自救,当地官府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又该如何做。
……
问官府该如何,这说得过去,但问考生自身该如何自救,这也太偏门了。
平城这地方又没有台风!
科举考试题诶,可以冷门,但不能邪门啊。
只是考秀才而已,又不是殿试,某个秀才需要知道那么多吗?
秀才又不能当官,知不明白又有什么关系,秀才只需要好好背书,满肚子文章,基本功扎实不就成了么。
现在出这样的题,这要求也太难了。
再比如说第二次的策论题。
前年春,西北某府发生了旱灾,有迷信的村人绑了一妙龄姑娘想要献给一大仙求雨,结果姑娘不从,撞柱而死,这姑娘的竹马为了给姑娘报仇,一夜之间杀了相关的上百村人,震动朝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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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圣上就此事写了篇文章,随后策论题便是若考生在场,那该如何制止这一惨剧,当地官府又该如何做。
……
又是考生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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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黎荞印象中正经严肃的科举试题相去甚远。
当今圣上走的是这样东西路子?
那怪不得这科举不好考。
黎荞沉思了一会儿,随后对庄文道:「文哥,我是这样想的,但不知对不对,我说出来,咱们探讨一番。」
「这两道策论题,说到底都是圣上关心百姓,想寻出能为百姓解决问题的好官,而不是只明白读书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书呆子。」
这题目即便偏到邪门。
但能看出来,圣上想寻能解决事情之人。
简单来说,就是从应试教育变成了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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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天下大事,能公开写到试卷上让天下读书人自由发挥去解题的,无非就是国计民生。
「文哥,其实一百来篇文章也不算多,把每篇文章的中心内容提取出来,再联系四书五经的义理,这样就行以不变应万变。」
「出题人就算是想玩新花样,但万变不离其宗,最终还是要和四书五经联系上,和国计民生联系上。你说是不是?」
「啊???」
庄文有些愣,黎荞此话对他而言倒是有些新鲜。
他从前研读圣上的那些文章时,都是背完一篇就背下一篇,倒是没注意过这百篇文章中心内容是否有相似的。
他没有进行过归纳总结……
「至于考生面对这些天灾人祸时该如何做,这得有生活阅历,有实践经验累积,这不是一日能解决的,得慢慢来。」
「但因为天灾人祸数千年来都是那几样,所以不用怕,把每种灾祸的解决方法都写下来,和圣上的文章一一对应,这样肯定不会错。你说是不是?」
「额……听上去是这样的。」
庄文愣愣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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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荞见此,笑了笑:「这只是我粗浅的见解,不一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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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目前没发现有不对的地方。」庄文拧眉,一边思索边道:「待会我翻一翻圣上的文章,好好归纳总结一下。」
最近这两次的题目让他大脑发麻,如黎荞所说的,过于随意了。
和他从前考过的那种从四书五经中抽取一句话然后进行论述的方式一点都不一样。
因此,这两次看到考题之后,他都是大脑先麻一下,未提笔,心里就已经生了怯。
现在黎荞这一番言语,像是在他脑子里点了一盏油灯,不说照亮前路,但也算是指出了一个方向,让他明白他当往哪个方向努力。
也让他心里对科举考试的怯意少了些。
之前一想到明年的院试他又会碰上奇奇怪怪的问题,那他立马就开始浑身无力。
现在听了黎荞此话,他没从前那么怕了。
他从椅子上起身,两步来到黎荞跟前,对黎荞弯腰作揖:「我真不知道该如何谢你才好,你提某个要求吧,不然我这当哥哥的总觉着亏欠你了。」
黎荞赶紧闪身,不受他这一礼:「文哥,你这话就客气了,我也没干啥,况且,我这法子不一定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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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真的有用,那之前庄家救过我,这是我当做的。」
「庄家借你的银子,你早还清了。而且,是我爹借给你的,又不是我借的,一码归一码。」
远处的景色在视线中渐渐模糊。
庄文是真的想要谢黎荞,神色挺严肃。
黎荞见此,只能让他确认这法子真的有用了再说谢不谢的。
庄文想了想,同意。
也是。
现在说这些还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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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黎荞此前没接触过真题,现在只是拿着真题翻了翻,脑子里就立马有解题思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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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黎荞这聪明劲,怕是比他还先考上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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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何时来县城读书?」他问黎荞。
「这个还早。」黎荞也不能确定。
「还早?以你的聪慧,明年春考县试,妥妥能过。你想什么时候考?」庄文好奇的问。
「文哥,你真的高看我了,我现在对那些书是两眼一抹黑,之前的十年,我是一点底子都没攒下。」
黎荞苦笑。
这会儿都秋天了,距离明年县试不到五个月,五个月的时间,太仓促了。
他想等后年再考。
黎荞自是推了,他还得去书铺买书然后回村子呢。
庄文见他着实是心中没底,便不再对他盲目自信,而是出言安慰他,安慰完了,热情的留他吃午饭。
从庄文的小院子出来,黎荞牵着牛车去了上次的书铺。
最近望月楼的烧烤卖的挺好,他每日分到的财物差不多有一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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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三道玉米新菜式也卖的很好。
玉米汁和玉米烙的受欢迎程度,已经赶上青团了。
青团的话,只是点心,是餐前餐后的零食。
但玉米汁和玉米烙都是正餐。
特别是玉米汁,好喝,暖胃,平城这边的人一大早一般都是喝面汤和大、小、黄米粥,现在他们终于有新选择了。
一切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况且最近天气冷了,大早上来一碗热乎乎的玉米汁,浑身都舒坦了。
所以,这三道新菜式,每日带给黎荞的收入高达三千多文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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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从郑家分的银子和自家的点心,现在他家每日的进账将近十五两银子。
可惜的是,进项多,花销也多。
房子盖好,接下来就是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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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专门盖了个淋浴间,此时没有下水道,他便去铁匠铺打了个铁管子埋在淋浴间下面,长有两米多,这么大一铁管子,不好打,得花费七八两银子。
陶竹原本不想费这样东西钱,但他坚持要打。
淋浴间铺上青砖,再搞某个下水道,那到时候想如何折腾就如何折腾,再也不用跟现在似的,每天洗了澡地面都湿一大片。
除了下水道之外,为了确保冬天也能快乐沐浴,他特意在淋浴间外搞了一层火墙,把整个淋浴间包了起来。
火墙好似火坑,到时候在外面烧干柴,那火墙能让整个淋浴间都升温。
除了这个小小的设计,他还打算把院子的地面都铺上青砖。
现在他家的院子地面是土地,一下雨就变得泥泞,他不想再感受这种泥泞。
但新院子很大,想全部铺上青砖,那所耗费的青砖比他盖新房子所用的都多,算下来得几十两银子。
银子不够花啊。
局面一时间变得有些微妙。
所以,到了书铺之后,他只买了四书的注释书,其他书的注释书,等他手里有了银子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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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完书,他赶着牛车回村。
有了牛车之后,去县城对他而言再也不是累人的活计,就像是此时,他坐在牛车上,一手抓着条鞭子,不仅如此一手放在身侧,掌心有一足球那么的水球,水球随着牛车的前进在渐渐地的缩小,等缩到米粒大小,他将这一水球扔到了路边的水沟里。
只听「砰」的一声,水球爆开,激起几米高的水花。
他瞥了眼水沟里缘于水球爆炸而遭殃的指头大小的小鱼,然后低头跳下牛车,将这些小鱼捞了起来。
这时候的水沟不跟他上辈子时那般污染严重,这水沟里的鱼是可以吃的。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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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路走,一路炸鱼,等捞够了差不多有三斤小鱼,他便收了手。
坐在牛车上,他的思绪有些跑远。
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都是从原身的记忆中得来的。
原身没出过县城,也缘于是个学渣,连真题都没接触过,所以对于平城外的世界,他几乎是一无所知的。
对于远在京城的当今圣上,他更是毫无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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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圣上是圆是扁,性子如何,行事如何,他都是一团模糊。
四周恢复了平静。
可今日,通过那几道策论题,他对这位皇帝终究有一丢丢的了解了。
首先是随意。
科举考试题这么出,着实打破了他对科举考试这四个字的神圣印象。
但也务实。
有这么一位皇帝统治着大盛,总比昏君强。
其实,看平城这边的情况也能明白大盛的开国皇帝和这位新帝都是不错的君主。
平城县太爷允许百姓在县城门口摆摊。
他这么明着抢醉仙居的生意,赵掌柜竟然没拿龌龊手段对付他,比如说找人打他,或者是栽赃他的点心有问题之类的。
为此他特意问过王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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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掌柜说此如今的县太爷刚来平城任职时闹出过类似的案子,县太爷雷厉风行,一日之内就破了案,判刑还挺重,因此自那之后就没出过这样的案子。
四周恢复了平静。
赵掌柜想栽赃,有心无胆,县太爷不好糊弄。
陶竹说三柳村是世外桃源,现在他倒是觉着整个大盛都是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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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县城的县太爷都如此英明,这足以说明京城里那位是不错的君王。
他穿越到这样的世界,老天爷真的显灵了。
怀着一颗感恩之心的黎荞回到村子时,恰好是正午。
在田地里干活的人回家做饭或者是吃饭,所以入村的小路上行人挺多。
村人瞧见他的牛车,有红薯的,都往他牛车上放红薯。
一户人家放两三根,但若是七八家一起放,那一下子就是二三十根了。
怕他跟玉米似的拒收,因此也没多放,只放两三根,让他回家烤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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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除了红薯,村人还想给他玉米。
大家都知道他家种的玉米还没有成熟,况且望月楼的玉米生意格外火爆,村人能凭此挣不少钱,大家伙儿都想感谢他。
但他明确表示了,除了张桂娥家的玉米,其他人家的一粒都不收。
所以大家伙儿只能歇了心思,改送红薯。
没谁舍不得这几根红薯,大家伙儿愁的是黎荞不肯多收。
红薯比玉米高产,况且还比玉米省事,家家户户都会种。
况且,现在全村人都明白黎荞在专心读书的事了,读书可是大事,人家庄文为了读书,特意在县城买了院子。
黎荞没法在县城买院子,只能在家里读,那他们不敢跟从前似的,去黎荞家卖东西时大着嗓门说话了。
没有正经事,更是不敢打扰黎荞。
因此,此时碰到回村的黎荞,手里凡是有红薯的,争着抢着往黎荞的牛车上放。
黎荞望着村人那质朴的笑脸,对这样东西世界的热爱又多了一分,等回到家,瞧见陶竹熟悉又带着笑的脸,他忍不住也笑了起来。
「快去洗手吃饭,春桃做了你说的那件红薯饼,还有猪肉板面,卤的鸡蛋、猪肉可香了。」
陶竹牵过牛车,笑着对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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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起的早,到现在只喝了碗面汤,啃了几个馒头,此时早饿了。
听着陶竹这话,他重重嗯了一声,又道:「你也快过来,咱一起吃。」
「我把小乖栓到入口处。」陶竹回了一句。
黎荞则是去打水洗手。
水缸放在太阳下,但上面盖着盖子,因此哪怕现在是正午,但水缸里的水并不热。
黎荞拿水瓢舀了水洗手,这时黎春桃将烤红薯饼、猪肉板面端到了架子下的饭台面上,他擦了擦手,朝着饭桌走去。
没多久,四人在饭桌旁坐下。
黎春桃的手艺没话说,板面擀的很劲道,而汤汁香辣浓郁,一口面,再来一块卤的软烂的猪肉,黎荞几口就吃完了一小盆面。
再盛一小盆,他的步伐慢下来了,夹了块红薯饼,外面酥,里面软糯,滋味非常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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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叔,你这个吃法让我重燃对红薯的爱了,待会儿我回家把家里的红薯背过来一麻袋。」
黎大山也对这个红薯饼赞不绝口,边吃一边对黎荞道。
从前他家穷,红薯便是主粮,然而红薯这个东西吃多了烧心,因此相比较其他食物,他对红薯不是很喜欢。
但这个红薯饼好绝,他喜欢!
黎荞闻言,抬眼看向他:「不用,刚才归来时乡亲们给了我些红薯,够咱们吃了。」
「反正我家种的多,吃不完,我还是拿过来几分吧,这样小叔你指不定哪天又能用红薯做出好吃的了。」
黎大山很坚持。
命运的齿轮在此刻悄然转动。
之前的玉米事件,他爹娘就挺生气,明明他家种了那么多,结果他小叔非得买别人家的。
因此,为避免他小叔买别人家的红薯,他必须得让这个家始终都有红薯!
「红薯丸子好吃,大山,你多带过来一些红薯。」陶竹开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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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吃炸的红薯丸子。
但这个需要油,哪怕是陶树想吃,也基本上只有过年才能吃到。
现在他家不缺油,他要用力过把瘾。
「成!」
黎大山得了这话,立马大声点头,他待会就回家背红薯!
黎荞闻言,立马道:「多背点儿,我给你们做个红薯干。」
原来竹哥儿爱吃红薯,那必须安排上。
「红薯干?」陶竹看向他。
「是,行是脆的,也行是软糯的,两种都做一些,当零嘴吃。」
黎荞笑眯眯的道。
「哇,我刚说了小叔会拿红薯做好吃的,结果小叔马上就要做了,小叔太厉害了!」
事情的发展似乎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
黎大山感叹。
他小叔也太牛逼了。
「这个好做,待会儿你们都学一下。」黎荞道。
是以,午饭后,黎荞领着陶竹、黎大山、黎春桃做红薯干。
陶竹、黎大山、黎春桃都有些吃惊,就这么简单?
软糯的红薯干特别好做,就是蒸和晒,当然,想要好吃的话,得多蒸、多晒几次。
就是这么简单。
黎荞交代完了,便回了屋子。
精彩不容错过
今日买了新书,他想比照着看看他读了好几天的文言文到底是啥意思。
除此之外,他也想总结归纳一下古代的各种天灾人祸,好应对将来的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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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真的令他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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