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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还是红薯 江知县〗

独宠夫郎 · 不曾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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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场雪落了之后, 时间来到了腊月。
这天一大早,天微微亮,黎荞、陶竹、黎大山黎春桃正吃着早饭, 王小哑便赶着牛车过来了。
今日黎荞和陶竹准备去县城,需要用到牛车。
这个发现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若无意外,在过年之前,这是两人最后一次去县城,因此两个人要大采购一番。
现在他们夫夫早就搬进新房子里了。
新房子分前后两个院, 前院用来做点心,后院是他们两人的快乐老家。
至于老房子, 两人雇佣了王小哑、陈枣儿父子俩当长工, 由这父子俩住在老房子里看守牛车和刚收下来的玉米、红薯,顺带养几头猪、几十只鸡。
当然,白天还要来新房子这边干活。
陈铁柱去了作坊干活, 王小哑和陈枣儿这父子俩某个哑巴某个胆小如鼠, 而陈铁柱的阿爹王百花是个厉害的,偏心陈铁柱的弟弟偏心的厉害。
陈铁柱明白黎荞和陶竹打算请长工, 所以在进作坊之前特意来黎荞家求黎荞, 想让黎荞雇佣王小哑和陈枣儿,工财物行少点, 他不计较, 只要王小哑和陈枣儿不受王百花欺负就成。
​​​​​​​​
穿越这么久, 黎荞对三柳村的村人还算了解, 他和陶竹要请长工,考虑了一圈,没找到特别合适的人。
王百花平日里就时常欺负王小哑和陈枣儿, 眼下陈铁柱要去作坊干活,年前根本出不来,这种情况下, 王百花怕是要把王小哑和陈枣儿当自家小厮使唤。
眼下陈铁柱求了过来,夫夫两人商议了一下,答应了下来。
王小哑即便不会说话,但干活勤快,不管是田地里的活儿还是家里的活儿,全都做的很好。
陈枣儿即便胆子小,但性子沉静,同样也是干活的一把好手。
这父子俩某个不会说话,一个不爱说话,雇佣他们当长工,挺好。
是以,等黎荞和陶竹搬到新房子后,王小哑和陈枣儿父子俩就住进了老房子里。
有黎荞镇着,王百花倒是不敢再欺负这父子俩。
这父子俩感激黎荞,每日勤快的不得了,到新房子里做点心的前期工作时,也特别明白避嫌,从不靠近厨房,陶竹让他们干啥就干啥,不多问一句,不多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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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黎荞特意告诉王小哑,让他早饭后把牛车牵过来,王小哑怕耽误了他们夫夫的正事儿,早早就喂了草料,然后把牛车牵了过来。
把小黄牛栓在入口处的木桩子上,黎荞进了院子。
​​​​​​​​
黎大山站在厨房门口,手里拿着一个芝麻酥饼,一边啃边瞅了眼昏沉沉的天:「小叔,今日阴天,太冷了,要不你们明日再去县城吧。」
「没事儿,待会儿穿得厚一些。」
黎荞也抬头看了眼天,然后进了厨房。
厨房里,陶竹正在喝玉米汁。
他旁边还放着某个陶碗,里面盛着黎荞喝了一半的玉米汁。
谁也没有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陶竹几口把玉米汁喝完,让黎荞渐渐地吃,他去了后院换衣服。
前些日子他做了新棉衣。
先穿立领对襟夹袄,再穿圆领棉袄,最后外面再套上时下流行的宽袖对襟披风,这样就齐活了。
等出了门,再戴上手套和兔皮小帽,围上兔皮围巾,即便是这样的寒风天,也不怕冷着。
陶竹刚换好衣服,黎荞便也进了屋子,看陶竹早就穿戴好了,黎荞便道:「多拿些银子,今天要买不少书。」
「好。」陶竹应下,回身去打开财物箱子。
如今他家的钱袋子也升级了,由原本的布袋子变成了兔皮袋子,往兔皮袋子里装了二十个五两的小银锭,又拿了十贯铜钱,他这才把钱箱子盖上。
这时黎荞也换好了衣服,夫夫两人牵着手去了前院。
出发。
两个人紧挨着坐在牛车上,刚出了村口,便碰到了小五。
最近天气冷了,黎荞特意和王掌柜说了一声,让小五不用来的那么早。
反正点心和烤肠都不愁卖,晚些带回望月楼也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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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五打了招呼,夫夫两人继续往前走,走了没几步,迎面而来的是一个车队。
这是真车队。
粗粗一数,足足有三十多辆板车,中间还夹杂着几辆牛车。
不管是板车还是牛车,上面都装着满满的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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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外村人来红薯作坊卖红薯了。
红薯作坊的第一批粉条,进入望月楼不到一天,就打出了巨大的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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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斤粉条,不到傍晚就卖完了。
粉条如此畅销,红薯作坊的人信心大增,干活儿也更有劲了,做粉条需要用到红薯,庄丰收便如同玉米那般让三柳村各家各户抽签,用这种方式依次买村人的红薯。
红薯比玉米、小麦都高产,亩产即便和黎荞上辈子时动辄六七千斤没法比,但也有一千四五百斤。
今年雨水足,一亩地更是有两千斤。
三柳村几乎家家户户都种了红薯,多的有五六亩,少的也有两亩。
村人的红薯看着很多,但六斤红薯才能做一斤红薯淀粉,也就是说,红薯作坊一天若是做五百斤粉条,那大概需要三千斤红薯。
这样东西速度绝对是高速,因此,上个月上旬,三柳村的红薯就被消耗干净了。
三柳村没红薯了,朱家村跟上。
​​​​​​​​
朱家村才二十多户人家,他们的红薯消耗完了之后,便是黎大山舅舅所在的大河村。
把这第三个名额给大河村,一切是看在王桂花的面子上。
大河村的人很高兴,很感激王桂花和黎荞。
虽然说红薯作坊收购红薯的价格只是两文财物一斤,和市场价一样,但好歹给他们的红薯寻了个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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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薯作坊没出现时,他们的红薯根本卖不出去,要么自己吃,要么喂猪。
眼下能换钱,那还要啥自行车。
况且红薯其实能卖很多钱。
若是红薯种的多的,比如说种六七亩的——这些人家之因此种这么多红薯,原本是打算喂猪的。
一斤两文财物,那这就是两万八千文,也就是二十八两银子!
可现在能卖财物,没人愿意喂猪了,一亩地收两千斤红薯,七亩地就是一万四千斤。
乖乖诶,从前只能拿来喂猪的红薯,现在却是能变成二十八两银子,这换谁谁不开心?
这换谁谁不感激?
就算是种的少的,比如说只种了两亩地的,那也有四千斤红薯,能卖八千文。
那也是八两银子啊!
因此,大河村在卖了红薯之后,由村长出面,和黎大山的舅舅一起,带着大河村所有村人的谢礼,特意来黎荞家感谢黎荞。
大河村村人给的谢礼挺简单,每家出好几个鸡蛋,几斤杂粮,几斤干菜或者是其他的吃的,反正都不贵重。
但聚在一起也挺多的。
黎荞原本不想收,奈何大河村村长非得送,他便把这些东西送到了红薯作坊,让红薯作坊的工人消耗。
红薯作坊那边缘于工人不能和外界接触,所以有专人做饭,他把这些东西送过去,能抵工人好几天的口粮。
因为红薯作坊是村子里的,所以工人们平日吃的饭食都是他们自带的粮食,眼下有人送来好几天的口粮,他们挺开心。
于是就皆大欢喜,所有人都很高兴。
​​​​​​​​
把大河村的红薯消耗完毕之后,黎荞就没有指定村子了,他让附近的村子抽签——
红薯作坊建立的第一日,附近村子就得到消息了,都盯着呢。
既然排不出先后,那就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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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方式不算最公平,但能省不少事,轮到某个村子了,某个村子便全村出动,一起把红薯运送到三柳村,人多劲力大,而且还能避免争端。
不然的话,肯定会因为谁先谁后吵起来。
黎荞和陶竹两人发现了车队,夫夫两人对视了一眼,同时把脖子里的兔毛围脖往上扯了扯,好遮住半张脸。
他们不想被人认出来。
周边村子的普通村人的确不认识黎荞和陶竹,眼看快到三柳村了,他们说说笑笑,一心沉浸在红薯即将换成财物的喜悦中,根本没注意到低着头努力降低存在感的黎荞和陶竹。
这些外村的人太热情了,若是被认了出来,最起码也得耽误一刻钟才能继续赶路。
「嘿嘿,今日卖了红薯,那就能过一个好年了,我家今年有一万斤红薯,能卖二十两银子!」
某个嗓门挺大的汉子笑嘻嘻的道。
​​​​​​​​
「唉,我家只种了一亩红薯,早知道黎荞能给红薯整一条出路,那我说什么也种上十亩!」
有人笑,就有人愁。
「别急,有明年呢,明年行多种几分。今年挣的少了,明年争取补回来。」
还有人安慰。
「其实吧,就算我家的红薯能卖二十两银子,那和三柳村的人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
那个嗓门颇大的汉子又开了口:「我夫郎他姑家是三柳村的,听说在红薯作坊里干活的人,一天能分到五十文!」
「五十文?!真的假的啊?」
这句话登时惹来了前后左右的惊呼。
「肯定是真的,他们每天能做五六百斤的粉条,那么多粉条,每天都能卖完。」
那汉子又道。
「粉条也太能挣钱了吧?一天五十文,一家两口人,那一天就是一百文!再加上他们自己的红薯,那三柳村的人这个冬天少说也能挣十几两银子,多了的话,怕是能挣三十多两银子!」
三十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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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几辆板车的人都羡慕得红了眼睛。
三十两能盖崭新崭新的青砖房子,能娶两门媳妇,多少人攒十年也不一定能攒下这个家底!
「黎荞咋不是咱村的人呢,好处都让三柳村给占了!」
「唉,可不是嘛,黎荞娶的夫郎也是三柳村的,你说这气人不气人。」
「黎荞已经成亲了,现在只能打他孩子的主意了,希望他的夫郎赶紧怀孕生子,这样我好把我家的姑娘、小哥儿嫁过去!」
……
正一脸美滋滋听夸奖的黎荞,美不下去了。
幸好这会儿他们的牛车已经远离了那几道声音,陶竹听不见,不然的话,这不是在给陶竹添堵么。
轻声咳了一下,他把身子往陶竹身上靠:「竹哥儿,冷不冷?」
「不冷。你冷不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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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竹说着换了个姿势,好让他靠的更舒服些。
「我也不冷,你做的衣服太好了,从头到脚全方位保暖,我现在浑身暖和着呢。」
远处的景色在视线中渐渐模糊。
陶竹闻言不由笑:「你每天要读书,坐在书桌前太冷了,得穿的厚一些。」
其实以现在的天气来说,他希望黎荞能待在炕上读书,反正现在他家比从前富了,不怕烧干柴。
奈何黎荞说待在炕上读书他的大长腿施展不开,容易昏昏欲睡,没办法,他只能给黎荞做厚几分的衣服。
「竹哥儿最好了,能娶到竹哥儿当夫郎是我的福气。待会儿到了县城,咱们下馆子去。」
「啊?」陶竹闻言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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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他和下馆子有啥必然的联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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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你的生辰,从今天开始,你才是真正的二十岁呢。」黎荞笑眯眯的道。
​​​​​​​​
陶竹:「……」
他眸子瞬间睁大了不少。
一会儿之后,他一颗心顿时热乎乎的。
对,今天是他生辰。
但这么些年从未过过生辰,因此他把这事儿给忘了,可没想到黎荞竟然记得!
「你是如何知道的?」他忍不住问,一双水眸已经弯了起来,被兔皮围脖遮住的嘴角也上翘。
「我特意问你娘了。」
身为某个现代人,像是生日、结婚纪念日、七夕等特殊的日子,早就刻在黎荞骨子里了。
这都是大节日,必须得过。
所以,他才非得今天去县城。
别说是阴天了,就是下雪,那也挡不住他要带陶竹下馆子庆祝的脚步!
「好,那咱日中去望月楼吃饭。」陶竹忍不住伸出戴着手套的手,去抓黎荞的手。
若说福气,他才是有福气的那个。
能嫁给这人,他上辈子肯定做大好事了。
夫夫两人一路说着话,走了某个多时辰,这才来到了县城。
陶竹想买几分布料做被褥,也做明年黎荞去县城读书所需的衣服。
一切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若无意外,明年黎荞就要去县城读书了,相关的衣服他现在就得准备上。
从布店里出来,两人去了书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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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日子黎荞早就把四书给背熟了,上次庄文给他推荐的注释书籍,他也背的差不多了。
因此,他准备开始读五经。
除了五经之外,相关的注释书也要买,这样一边读一边理解,能加深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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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五经之外,他还买了字帖。
现在他每日都要写大字,经过这么久的练习,他写字的步伐加快了不少,字也不软趴趴了。
然而,当今圣上重视书法,所以他也必须重视起来,不求有多出众,但也不能低于考生的一般水平。
书铺的伙计看他一口气买了十多本书之后还要买字帖,笑的朱唇快咧到耳后根了。
大客户大客户!
如今科举考试的官方字体是台阁体,这算是楷书中的一种,这种字体的特点是方正,整洁,大气,美观。
是以伙计便拿出了好几本字帖让黎荞选择。
「读书人最爱的便是这几位大家的字体,每一种都卖的很好,您看您具体要哪一种。」
黎荞将这几本字帖在柜台上摊开,一一细看。
局面一时间变得有些微妙。
这几本字帖都是台阁体,只是在细微处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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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好一会儿,他最终选择了特点最不明显的一本,太有特点的话,反而不容易模仿。
挑某个较为平庸的,这种不会出错。
他不打算跟真正的古人比书法,书法只要不拖他后腿就成。
买了字帖,那肯定要买毛笔、纸张、墨锭,于是,从书铺出来时,陶竹手中的财物袋子空了大半。
进一趟书铺,五十两银子都没打住!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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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陶竹一点儿都不心疼,他小心的把这些书籍、纸张、笔墨放到书箱里,又把书箱放到了他和黎荞中间。
随后他望向了黎荞:「咱们去望月楼?」
「嗯,正事儿办完了,咱们下馆子去。」黎荞笑眯眯的点头。
于是,夫夫两人赶着牛车去了望月楼的后院。
停好牛车,两个人拎着书箱去望月楼的前院找王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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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儿还不到十一点,但望月楼的大堂早就坐满了。
四周恢复了平静。
二楼的雅间也几乎满了。
不过黎荞不忧虑,他昨日就让小五给王掌柜打招呼了,王掌柜给他留了雅间。
王掌柜知道黎荞和陶竹要来,但他太忙了,他领着黎荞和陶竹去了二楼的雅间,没说几句话就匆匆离去了。
黎荞和陶竹并不介意,都是熟人,王掌柜不必费时间招待他们。
王掌柜给留的雅间位置很好,靠窗,打开窗户可以看到下面的街道。
菜还没端上来,黎荞便拉着陶竹打开窗前欣赏街景。
在村子里待久了,黎荞偶尔也会想看看县城的繁华。
「咦?望月楼的伙计咋端着烩菜去对面茶馆了?」他刚打开窗前,便看到某个伙计端着托盘进了望月楼对面的茶馆。
托盘上放着四碗烩菜,他一眼便认出来了,那是他家隔两日便要吃一次的菜,比大盘鸡都受欢迎。
​​​​​​​​
陶竹也看到了,就在黎荞说话的间隙,又有一个伙计端着四碗烩菜进了茶馆。
四周恢复了平静。
恰好这时有个伙计拎着茶壶进来给他们夫夫两人上茶,黎荞便指着对面的茶馆问这是什么情况。
而茶馆里,从他们这样东西角度所看到的几张桌子早就坐满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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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伙计听完黎荞的话,立马就笑了:「荞哥,咱们望月楼的生意太好了,很多食客没地方坐,但他们又不愿意离去,非得吃咱们望月楼的烩菜,是以昨日掌柜的就租了对面的茶馆,凡是吃烩菜的,都可以去对面的茶馆。」
黎荞:「……」
他明白望月楼的烩菜卖的好,常常有食客愿意端着碗站着吃,但没想到竟然火爆到行租用人家的茶馆了。
这时,旁边雅间里传来了一道挺稚嫩的音色。
「表哥,这个烩菜好吃吧?还是望月楼做的好,府城的吉祥楼哪怕是买了粉条也做不出这样东西味儿。」
「嗯。」一道略低沉的音色回应这道稚嫩的声音。
「那你在年前就不要回府城了,留在平城也行读书,还能天天来望月楼吃饭。烩菜,酸辣粉,炒粉条,凉拌粉条,粉条包子,粉条饼,哇,每一种都好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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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的表哥徐瑛,面前不仅放着豪华版的烩菜,还有一碗豪华版的酸辣粉。
沈画掰着手指数望月楼的粉条菜式,哪怕他面前放着一碗豪华版的烩菜,他也忍不住咽口水了。
他此时忙着嗦粉,只能含糊的应了一声。
为了这么多的粉条菜式,他愿意留在平城!
不管是烩菜里的粉条还是酸辣粉里的粉条,夹起一筷子,然后轻微地一吸溜,顺滑美味的粉条就进了朱唇。
这感觉,妙!
而沈画得了徐瑛的回答,开心的拍了下手:「那待会儿找王掌柜买一百斤粉条,随着信送往徐家,你等过年时再回去。」
嘿嘿,他希望府城的大小餐馆即便是有粉条,那也永远都做不出望月楼的味道,这样他表哥就能始终留在平城啦。
但是,想到粉条的火爆,他立马招来了伙计。
望月楼推出干粉条的第一天,就有敏感的商人嗅到了财物味,这些商人知道平城只能由望月楼卖粉条,是以他们就把粉条卖去了府城。
府城那么大,而粉条又那么美味,但望月楼每日只能提供几百斤粉条,因此,他想为徐家准备一百斤粉条,那得提前找王掌柜预定。
黎荞这边,被迫听了沈画和徐瑛的对话,他忍不住对陶竹道:「咱们真的低估了粉条的魅力了。」
之前通过小五的朱唇,他们明白粉条卖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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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眼下亲耳听到食客的话,这感觉比从小五嘴巴里听到时要爽。
「所以你厉害呀,能想出这样的做法。」
陶竹微微笑着开口,望向黎荞的水眸亮晶晶的。
「一般一般。」黎荞摆了摆手,转移陶竹的注意力,今日是陶竹的生辰,陶竹才是主角。
望月楼的特色菜,黎荞全点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碗碟摆满了整张桌子,夫夫两人没喝酒,以茶代酒,边慢悠悠的品尝美食,一遍说些琐事。
家常饭即便美味,但没有下馆子时的热闹和新鲜。
因此,这一餐饭,陶竹极为满意。
没吃完的饭菜,两个人打包带走,这时王掌柜终究出现了。
现在不仅有食客找他买粉条,几分小商贩也找他,他天天忙的恨不能有十个他去处理各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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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此时出现,并不只是为了送一送黎荞和陶竹,他还希望黎荞能扩大生产,每天几百斤粉条,在平城、府城、周边县城这广大的市场跟前算啥?
什么都不算哇。
况且,眼瞅着要过年了,等过了年,红薯就不好存放了,若是红薯坏掉,那想再吃粉条就得等明年了。
这可不成。
不仅他不愿意,广大食客也不愿意。
广大食客催他,他便来催黎荞了。
黎荞听罢这话,只能回应两个字:尽力。
命运的齿轮在此刻悄然转动。
出了望月楼,夫夫两人打算直接回村,但到了城入口处,他们被守门的衙役给拦住了。
「你是三柳村的黎荞吧?」
那件看上去有五十多岁的衙役认真打量了黎荞几眼,然后出言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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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爷,小生的确是黎荞。不知官爷拦着小生所为何事?」
黎荞不卑不亢,淡定以对。
「不是我找你,是知县大人找你,随我走一趟吧。」
这位老衙役示意黎荞牵上牛车跟他走。
黎荞:「……」
县太爷找他?
一旁的陶竹,大脑有些发白,他只能下意识盯着黎荞,县太爷怎么会找黎荞?
黎荞也没干啥事儿啊。
「别不安,咱们知县大人平易近人,我虽不明白找你是何事,但应该不是坏事。」
老衙役看他们夫夫都呆了,特别是陶竹一脸不安,便出言解释了一句。
黎荞闻言,一下子就把心放到肚子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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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发展似乎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
他先是对着老衙役笑了一下,随后才轻微地牵住了陶竹的手:「别怕。」
此时黎荞没有戴手套,陶竹感受到熟悉的触感和温度,发白的大脑终究能转动了。
他扯动嘴角,露出某个有点僵硬的笑来,算是回应黎荞了。
黎荞放了心,不仅如此一手去牵牛车。
陶竹赶紧放开他的手,当着官爷的面,可不能这样拉拉扯扯。
老衙役瞧着这一幕,觉得稀奇。
在他的审美里,陶竹自然算丑,他没不由得想到黎荞这个长得出众的读书人竟这般看重陶竹。
但这和他没关系,他领着黎荞陶竹往县衙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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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的知县姓江,四十余岁,气质儒雅,黎荞和陶竹到县衙时,他正在县衙的后院厢房里摆弄蒜苗。
听了老衙役的通报,他让黎荞和陶竹来厢房里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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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黎荞,拜见知县大人。」
黎荞和陶竹进了厢房,瞧见江知县,跪下行礼。
即便很不想跪,但这个时代的规矩如此,黎荞并不想特立独行。
「起来吧。」
江知县从蒜苗跟前转身离去,他摆了摆手,示意黎荞和陶竹起身。
等黎荞和陶竹站了起来,他视线在黎荞身上转了一圈,随后又在陶竹身上转了一圈,这才双臂环在身前,慢悠悠的开了口:「黎荞,三里镇三柳村的黎荞,对吧?」
「回大人的话,学生正是三里镇三柳村的黎荞。」
黎荞低着头回答,音色清亮。
「嗯。」江知县来回踱步,继续慢悠悠的问:「听说你之前不学无术,最近才开始认真读书。都读了啥书?」
「回大人的话,学生最近只读了四书。」
提起过往,黎荞并无惭愧之色,音色依旧清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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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官不难为你,不考你墨义和帖经,你就说一说你红薯作坊的事儿。听说你让利给村民?」
「是。」
虽然心里惊诧,但黎荞面上丝毫不慌张,他没有思考,直接将红薯作坊的来由和现状讲了一下。
包括他为何让利给村人:
村人对他们夫夫多有照拂,他想回报乡亲。
江知县听完他这一长串的话,脸上闪过满意:「圣上曾言,感恩是某个人最大的美德,你虽读书不成,但好在有感恩之心。」
「况且,你也切实让周边村子的村人挣到银子了,圣上曾言,民富则国安,你能让三里镇的村人富裕,了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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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荞:「……」
这是在夸他。
但必须要自谦,他正想要开口,但谁知下一瞬,江知县又开口了。
「眼瞅着要过年了,本官需要办些土仪赠送亲友,在平城待了三年,平城终究有拿得出手的土特产了。」
「粉条和那件蛋黄肉松馅的青团,你亲自做一些,要快,别耽误了年礼。」
「?」
感情这才是重点?
特意在城门口拦住他,是想让他做点能拿得出手的东西?
亏他以为有啥大事呢!
旁边的陶竹也有些愣,竟是这事儿?
江知县将黎荞的无语和陶竹的呆滞瞧在眼里,他轻声咳了一声,一脸严肃的道:「你这生意越铺越大,小心入了商籍,圣上曾言,商人重利无德,你将来要读书,千万不能入了商籍。」
「你们回去寻合适的挂靠之人,过些日子来县衙办理此事。」
黎荞:「……」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他差点儿把这事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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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知县大人讲话如何总是引用圣上小作文里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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